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等行为,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,营造省心舒心放心的消费环境,根据《价格法》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:
一、要依法诚信经营。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,遵循公平、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,依法合规经营、诚信经营、公平竞争,加强价格自律,切实履行社会责任。
二、要严格实行明码标价。经营者在销售、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,应当依法公开标示价格等信息,销售的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、价格和计价单位,做到真实准确、货签对位、标识醒目。同一品牌或种类的商品因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,应当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品名。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,要及时调整。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,应当通过网络页面,以文字、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。经营者销售商品时进行价格比较的,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。
(资料图)
三、不得有下列行为:
(一)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;
(二)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;
(三)使用欺骗性、误导性的语言、文字、数字、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;
(四)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,以高价进行结算;
(五)通过虚假折价、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;
(六)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;
(七)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;
(八)其他价格违法行为。
各相关经营者应当按照提醒告诫书要求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规范价格行为。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力度,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经营者,将依据《价格法》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。对性质恶劣,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公开曝光,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。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,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,及时拨打12345、12315进行投诉举报。(供稿: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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