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、 新四军四县抗敌总会纪念馆,原址为宝堰镇“怡和酒行”,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,建筑面积2668平方米。
2、该建筑建于1921年,1982年3月被江苏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3、该建筑具有典型的中西结合的建筑特色,设计科学,构思精巧,工艺考究,属苏州园林建筑风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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