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根据中国证监会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、
深圳证券交易所《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》的有关规定,作为
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独立董事,基于独立判断
的立场,本着对公司、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,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
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,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
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兑现方案、公司总经理2023年度绩效考核
指标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基薪方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为激励高管忠于职守、勤勉尽责,同时能更好地体现权、责、利的一
致性,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状况,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高级
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结果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兑现
方案、公司总经理2023年度绩效考核指标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基薪
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,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,决策程序符合
《公司法》、
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
东利益的行为。
上述意见,特此报告。
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:刘衍珩、赵岩、刘柏
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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