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解读民法典】老人在浴池洗浴发生意外,浴池要担责吗?|当前聚焦
来源:凯迪网 时间:2023-04-13 09:42:54
(相关资料图)
83 岁的 吴老伯 在浴池洗浴时猝死,其家属一纸诉状将浴池经营者告上法庭,要求承担赔偿责任。浴池洗浴发生意外,责任谁来担? 我国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,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。 本案当中无人陪同的吴老伯因年老体弱、步履蹒跚,浴池经营者应当提供适当的安全保障,但工作人员未能在第一时间及时发现并救治,对老人的死亡存在一定的过错,应承担侵权责任;同时,吴老伯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应当清楚的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以及无人助浴时可能造成的后果,对意外的发生亦存在过错,可以减轻浴池经营者的相关责任。 播音制作:郭岚
文章来源:原创·吉林新闻综合广播
编辑:郭岚、子欣
审核:怀楠
监制:张永华 郝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