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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解读民法典】老人在浴池洗浴发生意外,浴池要担责吗?|当前聚焦

来源:凯迪网    时间:2023-04-13 09:42:54


(相关资料图)

83 岁的 吴老伯 在浴池洗浴时猝死,其家属一纸诉状将浴池经营者告上法庭,要求承担赔偿责任。浴池洗浴发生意外,责任谁来担?
诉帮律师张莹:
对于吴老伯的猝死,浴池承担过错责任。
我国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,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。
本案当中无人陪同的吴老伯因年老体弱、步履蹒跚,浴池经营者应当提供适当的安全保障,但工作人员未能在第一时间及时发现并救治,对老人的死亡存在一定的过错,应承担侵权责任;同时,吴老伯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应当清楚的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以及无人助浴时可能造成的后果,对意外的发生亦存在过错,可以减轻浴池经营者的相关责任。

《民法典》——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

播音制作:郭岚

文章来源:原创·吉林新闻综合广播

编辑:郭岚、子欣

审核:怀楠

监制:张永华 郝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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