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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4月21日,最高人民法法发布了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。该批复中明确提到了,商品房消费的权利优先于受偿权、抵押权及其他债权。该批复从2023年4月20日开始正式施行。
该批复主要集中在这三点!
第一、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、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之间的权利顺位关系,房子烂尾以后,开发商优先偿还购房者首付款,而不是银行按揭款。
第二、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,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、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。
第三、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,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、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。
综合以上几点,以后购房者碰到了烂尾楼以后,可以直接要求开发商退款,而购房者优先退购房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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